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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性质往来款是否可以抵消

编辑:苏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2-02

虽然预付和预收款项不是货币性的资产和负债,不属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范畴,但其抵销列报仍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第五章中的相关规定,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抵销列报:

(一)企业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二)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一般情况下,能够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形很少,尤其是性质不同、标的不同(设备vs材料)时更是如此,实现净额结算的可能性不大.至于拆借款和材料款,这两者的标的都是货币,抵销结算存在一定可能性和意图,但一般理解需签订抵销协议赋予本企业净额结算的抵销权且本企业有意净额结算时才可以抵销.

同一单位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能互抵吗

不可以,虽然单位是同一家,但是款项的性质不一样,应收账款是销售环节产生的,应付账款是采购环节产生的.款项性质相同的才可以合并,同一家单位,应收账款可以和预收账款合并,应付账款可以和预付账款合并.

当然,如果是企业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就不必考虑款项产生的性质了,那个时候可以合并计算破产债券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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